地暖安装合同
发包方 ( 甲方 ) :
承包方 ( 乙方 ) :青岛福居地暖安装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地暖施工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地暖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 工程地点 :
二、工程面积 : 约 平方米(结算按实铺面积计算)。
三、工程价款 :每平方米 元(按实铺面积计算)。
四、工程内容及做法 :具体包括:保温层、反射层的铺设,地暖管的铺设安装,分集水器、过滤器、排气阀的安装、混凝土层的铺设(毛地面找平)、及主管道的接入。
五、工程承包方式 :大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六、工程期限 : 天 ( 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 开工日期 2005 年 月 日 ; 竣工日期 2005 年 月 日。
七、付款方式 :甲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交纳工程款 元,余款于工程完工验收当日付清。
八、甲方工作 开工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 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物业、邻里之间的关系。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九、乙方工作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 , 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十、工程验收和交接 :
乙方安装完毕,在进行土建前须进行放水打压实验,才能进行混凝土层的施工。混凝土完工后进行二次打压实验并经本合同双方共同验收无质量问题后,双方签定书面交接手续。
十一、乙方保修承诺 :乙方承诺地暖管质量保 50 年;安装的管件免费保修2年。
十二、特别约定 :非因乙方所用材料及所进行的安装施工质量原因,乙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胶南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 ( 盖章 ) 后生效。
甲方: 乙方:青岛福居地暖安装有限公司
二○○五年 月 日 |